路7:11-17
当耶稣到了拿因城的时候,发生了一件事;圣经告诉我们,当时「他的门徒和极多的人与他同行。」
就在那一个时候,他们遇了一出殡队伍。就在「将近城门」的地方,「有一个死人被抬出来。」我们不知道这「出殡队」有什么特别的记号,我相信一些颜色的布条或出殡人所穿戴的东西,其实,巳经向着周围的人表达「这人是他母亲独生的儿子,他母亲又是寡妇,」就因为这一个缘故,许多人就发出怜悯的心,因此圣经说当时:「有城里的许多人同着寡妇送殡。」
我们知道当时这女人作寡妇已经非常的可怜,幸幸苦苦的养育她的孩子,指望有一天能够因着孩子的缘故,能够过着一点正常人的生活,可惜现在孩子死了,这就连唯一的指望都没有了。当时主耶稣看见了那寡妇,圣经告诉我们:「主就怜悯她,对她说:『不要哭!』」我相信耶稣这一句一定是讲得非常的清楚的,以致周围的人都能够听到,但是送葬的队伍仍然继续的往行前去,当时主耶稣作了一件,没有人敢作的事:「于是进前按着杠,抬的人就站住了。」这是一个突然的行动,抬杠的人一定从来没有遇过这样的事情,都停在那里不动了。跟着「耶稣说:『少年人,我吩咐你,起来!』」这清楚的众人面前的宣告,使人感到不可能的事发生了:「那死人就坐起,并且说话。」我们不知道他当时说了什么,可能这少年人很然的说:「为什么我会在这里?」当时「耶稣便把他交给他母亲。」当时在场的「众人都惊奇,归荣耀与神,说:『有大先知在我们中间兴起来了!』又说:『神眷顾了他的百姓!他这事的风声就传遍了犹太和周围地方。』」
这给我们看到耶稣进行这神迹可能一方面,是要让同行的人,可见证他是生命的主,他有权柄赐给人新的生命,使人重生。
其实在这一段经文中,我们更能够看到的是,主耶稣对这寡妇的怜悯,因此耶稣使这人重生,是为要他尽儿子的本份来奉养父母。
在基督教信仰的孝道,不是等父母死后才去祭拜他,生前都不孝,死后只是做个样子而已。
另一方,这里给我们看到的是,基督教信仰的孝道可以当成是对神的一种事奉,在信仰中孝敬父母的也是等同爱上帝事奉神。
耶稣自己亲身表答这一个见证,就在十字架上,耶稣当时非常的痛苦,但他不忘他们的母亲马利亚,并要他的门徒约翰把马利亚当作是自己的母亲,这也就是其中一个原因,在所有门徒中只有约翰最为长寿,也只有约翰不用殉道而老死。
孝敬父母既然是十诫中,唯一带应许的诫命,并有耶稣的榜样和见证,故我们当存敬父母,不只是看顾和奉养他的今生,并为着他的永生,而切切的望盼他们也同享永生。
基督徒在世,当尽力做一个孝敬父母的人,这是神的吩咐,这使我们活着有亲情,有人格,有爱心,这才是一个合神心意的人。